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通〔2016〕34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高职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6〕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组织申领了相关任务和项目,近期省教育厅公布了同意承接的具体任务和项目,现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修改完善方案。请根据省级确认的任务及项目承接(牵头)部门,依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上报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各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并于9月23日前将各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稿发送至邮箱:whptuzlgc@sina.com,由教务处统一上传各任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至国家平台。
2.认真组织实施。请各任务及项目承接(牵头)部门,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任务和项目建设的有效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统筹推进《行动计划》任务(项目)的科学实施,确保《行动计划》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推进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
请各任务及项目承接(牵头)部门务必修改完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学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27号)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一览表
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一览表
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请通过crp阅读文件查阅)
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 责任编辑:zhang更新时间:2016-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