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限额
根据《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年度学校省级质量工程可申报类别及限额为:
1.专业建设类: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特色(品牌)专业2个;
2.课程建设类: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不设限额;
3.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重大教学研究项目2项,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7项;教坛新秀2名;教学名师1名;教学团队2个;名师(大师)工作室不设限额;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按实际数量认定;
4.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2个;
5.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1个,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项目不设限额;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2项。
同时学校作为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委员会、市属高校联盟执委会主席单位,将根据联盟专业合作以及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将牵头推荐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研究项目。
二、推荐申报方法
为全面提升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水平,依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采用以下方式推荐: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品牌)专业、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不再重新组织申报,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结果推荐上报。
2.重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名师(大师)工作室、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项目、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项目,各教学部门按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各教学部门申报的符合省级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3.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 仅限于符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高〔2016〕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1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5年版)的通知》(教秘高〔2015〕127号)等文件规定,在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的学校和指导教师团队,且自2014年来未获得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的认定。请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学部门组织指导教师团队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质量工程项目(学校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项目均以二级学院或教学部为单位集中申报,各教学部门要根据学院“质量工程”建设方案,结合“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紧扣专业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统筹确定项目分布,整体申报。
三、时间安排
9月1日前,教学部门内部遴选重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名师(大师)工作室、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项目、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项目,认定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奖,并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务必使用2016年度申报书,教学成果奖务必附获奖证书),各教学部门质量工程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员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网络管理系统(http://zlgc.whit.ah.cn/whzgw/)中提交各部门上述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whptuzlgc@sina.com,“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络管理系统将于9月1日中午12:00关闭本次项目申报功能,逾期不受理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签章后请于9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
9月2日至9月8日,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重大教学研究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名师(大师)工作室、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项目、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以及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品牌)专业、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项目推荐工作;
9月9日至9月16日,确定申报项目,项目材料完善、装帧;
9月17日至9月30日,项目网络申报、报送材料。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
2. 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 2016年项目申报书
4. 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 责任编辑:zhang更新时间:2016-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