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通[2010]37号
关于开展“质量工程”项目2010年度检查的通知
为了切实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对学院内涵建设的推动作用,加大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芜职院〔2009〕49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所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汇报与经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10年以前立项建设的国家、省、学院三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含教改示范专业)、教学团队、示范实验实训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以及未办理结项手续的教研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查;系部核查;学院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三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
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建设团队成员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进行自查,撰写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精品课程项目须完善网络资源。项目进展报告内容应包括:
1. 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
2. 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①对照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分析完成或超额完成的计划情况;
②未能如期完成的计划情况及原因分析;
③经费使用情况;
3. 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特色)成果:叙述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内容和重要价值或效益等;
4. 项目建设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未来建设的设想。
(二)系部核查
项目所在系部对各项目进展报告进行核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系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
1. 系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
2. 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尤其是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4. 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5. 未来三年系部“质量工程”建设规划。
(三)学院听取汇报、现场检查
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专家组,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听取各系部有关“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及检查情况总结,并根据汇报情况对项目建设的档案材料和标志性成果进行现场检查。专家组将按照各项目申报书建设计划和要求,对项目检查结果形成专家组评价意见,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将参考专家组意见对各系部“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宏观管理。对于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并根据年度检查的结果,在以后年度的“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评审时,对各系部立项数量进行宏观控制。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 阶段性成果:获批以来,项目计划中所规定的建设内容、项目总结、发表的论文、课堂与实验教学改革、科研创新活动及项目实施成效等;
2. 档案管理:项目开展的所有文件、申报原始材料、会议记录等材料的归档和管理情况;
3. 网络建设:精品课程项目制作的课程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完善。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时间: 2010年10月18日—11月7日;
(二)系部核查时间:2010年11月7日—11月17日;
(三)学院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2010年11月下旬。
四、检查要求
1. 本次检查工作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今后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各系部要充分认识项目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 各项目建设进展报告、精品课程网络资源及系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务必于2010年11月18日前报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hptukyk@sina.com。
附件:2010年度检查项目名单
“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更新时间:2012-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