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通[2015]27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限额
根据《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年度学校省级质量工程可申报类别及限额为:
1.专业建设类: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特色专业2个;
2.课程建设类: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不设限额;
3.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教学研究项目7项;教学成果三等奖4项;教学名师1名;教学团队2个;教坛新秀2名;名师(大师)工作室不设限额;
4.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2个;
5.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1个,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项目不设限额。
同时学校作为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委员会、市属高校联盟执委会主席单位,将根据联盟专业合作以及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将牵头推荐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研究项目。
二、推荐申报方法
为全面提升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水平,鼓励和支持部分示范建设基础较薄弱的二级学院和专业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特别是专业建设类、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教学团队等集体性项目。同时,鼓励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色发展和科学定位的要求自行设置申报项目,学校将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质量工程项目(学院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其中,教学成果三等奖质量工程中不再单独申报,各教学部门统一在振兴计划教学成果奖项目中申报,请严格执行《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申报的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成果务必为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结果顺序限额申报。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14〕1号)规定,在国家级重大学科和技能竞赛中指导学生获得高等级奖励的,可单独申报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审指标单列。
教学研究项目单独申报,本年在振兴计划中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其余项目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各教学部门申报的符合省级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项目均以二级学院或教学部为单位集中申报,各教学部门要根据学院“质量工程”建设方案,结合“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紧扣专业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统筹确定项目分布,整体申报。
三、时间安排
8月26日前,教学部门内部遴选,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务必使用2015年度申报书), 各教学部门质量工程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员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网络管理系统(http://zlgc.whptu.ah.cn/whzgw/)中提交各部门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相应汇总表纸质报送教务处,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whptuzlgc@sina.com,“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络管理系统将于2015年8月26日中午12:00关闭本次项目申报功能,逾期不受理项目申报;
8月27日至9月7日,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9月8日至9月10日,确定申报项目,项目材料完善、装帧;
9月11日至9月15日,项目网络申报、报送材料。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
2. 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 2015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4. 2015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5. 2012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参考)
教务处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zhang更新时间:2015-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