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通[2016] 50 号
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总结学校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的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0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不含2016年立项的项目),包括地方高水平大学、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推广、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数字图书馆、示范高职、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对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通知》(皖教高函〔2016〕37号)的要求,对需要整改的项目按期报送整改材料。
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2. 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10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0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认真组织对各类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和验收。
4.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务必于12月17日之前完成检查范围内所有项目检查验收,提交的材料包括:
(1)各二级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阐述本二级学院围绕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各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各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以及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2)正在进行中的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项目》(XX级〔选择填写国家级、省级〕)进展报告.doc;
(3)已到期的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项目》结题报告.doc;
(4)逾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整改方案,电子文档命名规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XX项目》(XX级〔选择填写国家级、省级〕)整改方案.doc;
各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及阶段性成果务必上传至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络管理系统。
二级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whptuzlgc@sina.com。
5.各二级学院须参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整理所有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材料,在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进行展示,学校组织专家完成学院自查,出具专家组意见,选择先进典型材料上报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展示,具体要求如下:
(1)11月25日— 11月30日,各二级学院质量工程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员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网络管理系统中完成参加本次检查尚未录入系统项目的基本信息填写;学院管理员完成所有项目系统维护;
(2)12月1日— 12月17日,各二级学院质量工程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员完成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及阶段性成果上传;
(3)12月18日— 12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采用网络材料审阅和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完成学院自查;国家级、省级项目上报材料完善,出具专家组意见,上报省教育厅。
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校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教育厅推荐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学院,将给予减扣指标的处理。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53号)
2.成果展示形式
3.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4.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5.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6.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7.省级振兴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责任编辑:zh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