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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24  来源:   作者:zhang  点击:  -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芜职院〔201681

 


 

关于公布201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院教通[2016]14号)精神,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形式审查、校外专家组评审、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审议、公示基础上,经研究批准立项十三大类60个项目,其中4个校级精品专业、2个校级特色专业、5个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5门校级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3个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个校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名师工作室、11名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表彰4名校级教学名师和4名校级教坛新秀 (名单见附件1)

请各建设项目主持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质量工程系统管理员务必于201672日前,将任务书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网络管理系统。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67月开始计算。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院办通〔201546号)进行,项目实行学校、二级学院(教学部)两级共建,学校宏观管理,二级学院(教学部)监督指导,项目主持人具体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经费依据《关于印发<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及分项目遴选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办通 [2016] 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组须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理规划项目资金使用。

凡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学院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附件:1.201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 责任编辑:zhang更新时间:2016-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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