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通[2015]41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名单已经公布,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23号)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并请务必于2015年12月22日前在学校质量工程网络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任务书的上传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任务书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相关二级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对立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内涵与质量,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对照项目经费预算规范使用建设经费,学校将采取专项检查、中期检查、验收等多种形式,在不同阶段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23号)
2.2015年度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立项项目名单
3.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2015版)
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 责任编辑:zh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