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通[2018]27号
关于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任务)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6号)精神,学校决定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中所列的七大工程项目、2017年高职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及学校承接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34项任务,11大类38个项目,具体任务及项目参见附件2《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及<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汇总表》。
二、检查内容
各项目任务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管理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检查流程
(1)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建设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围绕检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提交各项目任务牵头部门,并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2)各项目任务牵头部门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材料,汇总形成部门材料提交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所有材料,撰写学校自查报告并报省教育厅;
(4)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检查组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2.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1份,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南校区425室;
(2)电子材料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命名后提交至邮箱:zhangling@whit.edu.cn。
3.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5月30日之前将材料提交牵头部门,各任务项目牵头部门务必于6月1日之前将汇总材料提交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项目(任务)牵头部门及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根据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自查材料、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材料、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做好省教育厅抽查工作准备。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6号)
2.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汇总表
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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