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通[2017] 57 号
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1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2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相关任务、项目的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27号),学校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共承接34项任务,11大类20个项目(附件2、3)。
二、检查内容
1.绩效报告。承接的各任务、项目分别参考对照绩效采集要点(附件4),系统总结2017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总报告。
2.绩效数据。承接的各任务、项目根据实际任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认真填报“绩效指标(2017版)”表(附件5)中对应“具体填报数据”,不得缺填!
3.支持文件。各任务、项目梳理相关政府、学校、部门制定的支持任务(项目)的政策文件,并予以提交。
4.典型案例。承接的各任务、项目可根据进展情况撰写典型案例,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学校将推选1个典型案例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清单:
(1)年度绩效报告(word版);
(2)绩效数据(excel版);
(3)支持文件(格式不限);
(4)典型案例(word版)。
2.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1份,各部门汇总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南校区425;
(2)电子材料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命名后提交至邮箱:zhangling@whit.edu.cn。
3.提交时间: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务必于12月12日12:00之前提交。
请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将在学校教学简报中进行通报。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2号)
2.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一览表
3.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一览表
4.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15-2018年)》绩效采集要点
5.绩效指标(2017版)
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 责任编辑:100181更新时间:2017-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