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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1-30  来源:   作者:100181  点击:  -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文件

 

 

院教通[2017] 57

 


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1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2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相关任务、项目的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27号),学校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共承接34项任务,11大类20个项目(附件23)。

二、检查内容

1.绩效报告。承接的各任务、项目分别参考对照绩效采集要点(附件4),系统总结2017年工作进展及建设成效,撰写年度绩效总报告。

2.绩效数据。承接的各任务、项目根据实际任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认真填报“绩效指标(2017版)”表(附件5)中对应“具体填报数据”,不得缺填!

3.支持文件。各任务、项目梳理相关政府、学校、部门制定的支持任务(项目)的政策文件,并予以提交。

4.典型案例。承接的各任务、项目可根据进展情况撰写典型案例,案例要求思路清晰、举措得当、成效显著、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每个案例控制在600字左右。学校将推选1个典型案例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清单:

1)年度绩效报告(word版);

2)绩效数据(excel版);

3)支持文件(格式不限);

4)典型案例(word版)。

2.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1份,各部门汇总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南校区425

2)电子材料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主持人姓名)项目名”命名后提交至邮箱:zhangling@whit.edu.cn

3.提交时间:

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务必于121212:00之前提交。

请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将在学校教学简报中进行通报。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2号)

2.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一览表

3.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一览表

4.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15-2018年)》绩效采集要点

5.绩效指标(2017版)

                 

                      学校“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 责任编辑:100181更新时间:2017-11-30 )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水平大学品牌专业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进展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