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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13  来源:   作者:100181  点击:  -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芜职院〔201871


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院教通[2018]17号)精神,经院部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现对十三大类52个项目予以立项,其中2个校级精品专业、3个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1门校级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3个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个校级教学团队、3个校级名师工作室、9名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表彰3名校级教学名师和4名校级教坛新秀 (名单见附件1)

请各建设项目主持人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质量工程系统管理员务必于2018628日前,将任务书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网络管理系统。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87月开始计算。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院办通〔201546号)进行,项目实行学校、二级学院(教学部)两级共建,学校宏观管理,二级学院(教学部)监督指导,项目主持人具体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经费依据《关于印发<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及分项目遴选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办通 [2016] 3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组须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理规划项目资金使用。

凡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学院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附件:

  1.201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

  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2018611

( 责任编辑:100181更新时间:2018-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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